1. 提交起诉书:当事人首先应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且需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 撰写起诉书正文:起诉书正文应明确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的事实、理由。在起诉书尾部,需进行署名或盖公章。
3. 起诉状应包含的具体事项:
a. 原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b. 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c. 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 法院受理与立案: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法院必须受理。若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七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条件,应在七天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