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产妇在医院附近购买了吸奶器,是否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院方对其名誉以及财务损失要求赔偿并恢复其在院方工作要求?是否要承担其责任?
更新时间:2019-06-26 23:25:22
问题描述:
我母亲在医院做月嫂和医院非雇佣关系,前几月有一顾客在医院生产后由我母亲做的护理,后因产妇需要开奶而没有开奶设备我母亲推荐其需要购买相应设置,并未推荐其到何处购买,后产妇在医院附近购买了吸奶器,几月后由于吸奶器
产品质量问题产妇找其店家理论,后店家不予理睬。我母亲由于医院规定不允许推销
产品后补给产妇吸奶器钱,产妇也欣然接受但他不满其店家服务态度对其存在报复心理,到院方投诉,院方为息事宁人将我母亲开除不允许在其院内接活。我方感觉这事非我方责任向院方解释院方不听任何解释直接停掉我母亲手中活让其走人,我方是否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院方对其名誉以及
财务损失要求赔偿并恢复其在院方工作要求?这院方如此作为是否要承担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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