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8月30号买二手房过户,并于10月19号办理银行抵押。如果成立我要承担什么?
更新时间:2019-07-09 17:52:53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8月30号买
二手房过户,10月10日政务中心约定发放不动产证,并于10月19号办理银行抵押。和卖方签订的
合同是要2018年5月22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卖方现在和我说11月30号他没收到钱就要起诉我。请问,他起诉我成立吗?如果成立我要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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