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不交就作为自动放弃补缴社保处理,但是这两天单位通知其他员工去续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9-07-11 02:49: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从2015年10月20日入职一来,公司都没有给我买过社保,于2018年8月投诉,在12333受理追踪下,公司于8月31日xx发个催缴社保个人部分公函给我,限定我三日内把13339.9元
人民币个人部分打入指定公司账户的账户,过期不交就作为自动放弃补缴社保处理,我咨询过税务人员,说在没有上交我的个人资料前任何人无法计算出需要多少个人部分,所以我没有上交,我现在还在职,但是这两天单位通知
其他员工去续签
劳动合同,没有我的名字,问过人事专员,叫我等待通知,而且我跟随其他同事去看过劳动合同,明显的对员工不利的合同。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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