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还有权利要回自己的宅基地?是否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把这个宅基地以及建好的房子遗传给小儿子?是否有权利也继承小儿子盖的房子还有奶奶的土地?
更新时间:2019-07-11 13:00:46
问题描述:
你好,事情的背景是这样的。爷爷之前还在世的时候,爷爷奶奶有四个儿女,三男一女。大女儿嫁出后,生产队开始分地,当时是分了4块地,爷爷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各一块地。后来爷爷去世了,奶奶还在世。小儿子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生产队分地的时候还是农村户口的)。今年
土地确权的时候,大儿子擅自以自己为户主的理由,把当年分下来的4块地均占为己有,全部确权到自己的名下。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小儿子是否还有权利要回自己的
宅基地?如果没有权利在要回宅基地,是否可以以奶奶的名义去确权
土地,然后小儿子出资建房。若今后奶奶百年归老后,是否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把这个宅基地以及建好的房子遗传给小儿子?另外,奶奶的户口下面还有一个堂姐,堂姐是否有权利也继承小儿子盖的房子还有奶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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