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方告知因我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我与商场未清算的债务应如何处理,我现打算提出与商场解除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9-07-18 13:57: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与商场2018年9月10日签订了一份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日的1年期的
租赁合同,
租赁场地用于经营小吃,因商场客流量及消费人群等因素导致每月亏损,我与商场店长于2018年12月27日口头协商(有录音),并同意我在2019年2月20日进行撤场,至2019年2月21日止我尚欠商场租金、水电等费用约11000元未缴纳,商场方在签订合同前向我收取了10000元租赁
保证金,商场方告知因我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商场方不予以退还租赁保证金10000元,我与商场未清算的债务应如何处理,因每日亏损严重,我实在是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打算强行撤场,商场方告知我可以走,但东西(经营设备)不能带走,我现打算提出与商场解除租赁合同,我应该如何拟定该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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