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们村分地的时候,其余部分属于开荒地,有没有补偿,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9-07-26 11:45:54
问题描述:
1992年我们村分地的时候,我家有一块地,当时分地每人0.15亩,当时我家10口人,应该分1.5亩。结果赶上分的那块地的中央有个青砖旧窑,只能四周种庄稼,后来家里雇车把旧窑拉了出去,平整为能耕做的耕地,共计有6亩。今年村委会流转土地,说给我家只流转1.5亩,其余部分属于开荒地,是集体的,无条件收回,耕种两年后就该无条件收回。
请问这块地我家该流转多少亩,如果流转1.5亩,其余部分有没有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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