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买卖及办证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9 05:05:38
问题描述:
拆迁安置房办证时间国家有规定吗??
我们是城中城
集体土地,05年10月我们村庄被拆迁了。07年3月在房子未交房时我签定了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把此房低于市价卖了。此合同是个人起草的,未经公证。内容是买方付我4万定金,剩余购房款待办理完房产证后付清。交房时间以开发商交房时间为准。07年4月安置房交的钥匙,在交钥匙同时,我把钥匙给买方了,领钥匙时交的200物业费也是他交的。后来开发商一直未能给办证,07年8月的样子,买方要装修住进去,我未同意,并要求他如果要装修必须再付一定的房款,他不同意再付款,但现在我发现他住进去了。
而现在又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给办理房产证,还不清楚像我们这种农村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下来房产证,什么时候给办。
二是买方到目前为止只付了我4万定金,如果按合同说的办,那就等于我十年办不下来证,他十年都不付我房款,一直拿4万定金住着我房子了。
像上述这种情况个人起草,未公证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吗?我能不能要求不卖房子了?如果他一直要求按合同履行买卖关系,法院能不能支持我不卖房的观点?国家对拆迁安置房办证时间有没有一个规定期限??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