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对方到银行办理了房产抵押,我想请教律师,作为受害人的我方应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来挽回我们的损失?
更新时间:2019-08-02 11:19:24
问题描述:
我父母是下岗工人,拥有一套商品房。因我父亲的一个朋友是办企业的,主动找到我父亲希望能借点钱给他的厂做流动资金,按
银行利息支付。我父亲权衡再三,觉得他的工厂生意一直都比较稳定,所以顾虑的比较少,就和对方到银行办理了房产抵押,
贷款利息由对方支付。第一次签合同是2006年5月底,期限3年,到期后我父亲又继续跟对方续了2年,但是在今年(2010年)11月份突然得知借款人因为吸纳民间资金炒期货而被公安局抓获,亏损达1个多亿。对方的公司几年前就已经将
法人代表更换为他的儿子了,目前公司仍然在运营,而我父亲与对方签定的借据也是盖了对方公司的公章,借据上也写明了是借给对方公司。所以我想请教律师,对此类案件法律会如何判决,对我父亲的房产有何影响,作为受害人的我方应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来挽回我们的损失?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我会补充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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