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保概述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退保主要分为犹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两种。部分保险公司还提供协议退保的方式以解决争议。
### 退保特点
1. **有效期限内**: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可以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
2. **非人身险**: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以维护双方利益。
3. **退还保险费**: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
### 注意事项
1. **资格人**: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 **退保时间**: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 **所需文件**:办理退保时要提供投保人的申请书、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4. **不可退保情况**: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等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 相关介绍
1. **退保费**:保险公司一般要从退还给投保人的退保金中扣除一笔价值不菲的退保费,这是符合保险精算原理和国际惯例的。但中国
民众的保险知识还未普及,对退保费常表示不满。
2. **退费原因**: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以弥补由于客户退保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包括手续费用、佣金成本、保障扣除、投资折价等。
3. **代理人工作**:代理人应从用好犹豫期、耐心解释退费原因、提高理财规划水平、学习经济学和保险知识等方面着手,以降低客户的退保损失。
### 交强险退保
根据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在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办理停驶或经
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等情形下除外。此外,重复投保交强险时,可以退投保日期靠后的那张保单。
### 利与弊
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由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组成。前者用于保险金的给付,后者用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当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照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退保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保单的头两年退保时,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即使投保人在两年后中途退保,与所交纳的保险费相比还是要少一些。因此,一旦买了保险,最好不要轻易放弃保障,以免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 减小损失的方法
1. **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以审视保单是否适合自己。
2. **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3. **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
4. **缩短保险期限**: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但这种方法较为“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