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她写的有转让协议,如果我不给就不开庭,也不承认有转让协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8-10 07:46:48
问题描述:
15年六月份我把我的店铺转让出去,因为是认识对方,她当时没有给我钱,只写了一个半年
欠条,我给她写的有
转让协议,但是欠条到期,她又给我写了一张半年的欠条,这一年期间没有给过我钱,到期后我又找她,给了3千,之后还欠我2万,又写了一张半年的欠条,然后给了4千,就不再给了,现在还欠我1万多,我去法院起诉她,法院要我提供我之前的进货单据说是要评估,如果我不给就不开庭,在这一年多中,她把店里的商品全部买了,而且现在还该行做别的了,她还不承认当时我转让给她的东西,也不承认有转让
协议,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