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忽然提出因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而要单位付双倍工资。有没有权威的定论?
更新时间:2019-08-28 07:00:02
问题描述:
未续签劳动
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这是不可思议的做法:1.未续签,完全不同于未签,不存在欺负劳动者的问题。2.将
劳动合同法的从用工之日起,扩大到“第一和第二用工之日”是对法律的肆意解释和扩大。3.一个员工好好地在工作,忽然提出因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而要单位付双倍工资。这是在唆使员工将单位不要看作自己的舞台,自己的家,而看作砧板上的一块肉,斩到一刀是一刀,争取不劳而获。而哪一个单位会要这样的员工?这是挑起劳资矛盾,反对和谐社会。我不知道有没有权威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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