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给她购买手机衣物2万余元,但是后来我发现她并不喜欢我,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更新时间:2019-09-17 18:41:21
问题描述:
我和女朋友交往两个多月,期间给她购买手机衣物2万余元,她说她缺钱,我转账支付宝3000余元,但是后来我发现她并不喜欢我,是在利用我和她之间的感情,而达到她敛财的目的,后来通过她的朋友了解到之前她也通过同样的手段对
其他男人也实行同样的事情。但是们之间的交往过程中出除了支付宝转账3000多的记录以外没有任何
借条,和她问我
借款的聊天,语音记录,请问,我现在对她提出偿还我1.5万元现金的赔偿,可她不愿意接受,认定我是赠予,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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