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赔偿任职期间的培训费用,我想知道任职期间怎么理解,2008年8月15日-2011年8月15日期间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我需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9-18 01:11:43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8月15日与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2011年8月15日到期,又与公司续签了为期五年的
合同,另外又与公司签订了培训
协议,培训协议上约定如果三年服务期内提出离职,需要赔偿任职期间的培训费用,那我想知道任职期间怎么理解,2008年8月15日-2011年8月15日期间公司为我支付的培训费用我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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