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以迟到为理由辞退我而且不给劳动补偿金,但是我们公司考勤有有两种方式。并不足以被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12-03 22:37:00
问题描述:
公司想以迟到为理由辞退我而且不给劳动补偿金,但是我们公司考勤有有两种方式。第1种打卡机,我有的时候会忘记打,且很多员工他都不会正常打卡,加上我工作,他那个经常要外出跑客户,所以出了第二种考勤方式,我们公司会派一个行政在门口,早上对迟到的人进行登记。如果他按照考勤器来计算的话,那我肯定是经常迟到呀,但是考勤机我是不认可的,如果按照门口登记的话,那么我是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因为我一共只迟到两次,并不足以被解除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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