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企业托欠我的薪水大半年多,我于2019年3月辞职,与企业签定了一份合同书,大约內容就是说企业已经确定在5月末结清全部不能偿还薪水,现阶段早已快到截至時间了,并未还款,我是不是能够申请劳动仲裁或是
更新时间:2020-01-04 08:33:46
问题描述:
我原企业托欠我的薪水大半年多,我于2019年3月
辞职,与企业签定了一份
合同书,大约內容就是说企业已经确定在5月末结清全部不能偿还薪水,现阶段早已快到截至時间了,并未还款,我是不是能够 申请
劳动仲裁或是立即提起诉讼原企业?是不是能够 申请办理迫不得已辞职的赔偿?找律师盆友不要这样解析下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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