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阶段已托欠2个多月薪水,现企业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书。合同书2016年6月1日起止2019年5月31日期满。截至到2019年5月10还剩年假1天,调休6天未休。企业于2019年5月10日才与职工
更新时间:2020-01-18 10:57:26
问题描述:
企业现阶段已托欠2个多月薪水,现企业不与职工续签劳动
合同书。合同书2016年6月1日起止2019年5月31日期满。截至到2019年5月10还剩年假1天,调休6天未休。企业于2019年5月10日才与职工沟通交流不续签事项。职工能够争得什么赔偿內容?欠薪是不是必须赔偿,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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