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7月14日签订了租赁合同,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我告诉房东,这个月租金过后,我就不租房子了。我把它转租给了别人,然后房东租了房子,没有告诉我。此外,我这个月的房租是13号。我
更新时间:2020-02-25 18:26:41
问题描述:
我于2019年7月14日签订了
租赁合同,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我告诉房东,这个月租金过后,我就不租房子了。我把它转租给了别人,然后房东租了房子,没有告诉我。此外,我这个月的房租是13号。我能要求房东把押金退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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