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日新员工入职与企业签署了1年的合同书,如今早已是2011.11.21日。合同书是否在2011.11.1日就期满了?企业既沒有明确提出续签合同书,都没有说要解除合同。这样的事情下,做为
更新时间:2020-03-16 16:03:34
问题描述:
2010.11.1日新员工入职与企业签署了1年的
合同书,如今早已是2011.11.21日。合同书是否在2011.11.1日就期满了?企业既沒有明确提出续签合同书,都没有说要解除合同。这样的事情下,做为职工应当怎样维护保养本身的劳动者权益。中后期会造成一些哪些纠纷案件吗?假如再次续签合同书,续签的时间应当写何时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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