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押金不给我退还,我想知道我的个人保护利益在哪里?我想咨询律师能帮我该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18-09-15 06:29:00
问题描述:
租车
合同,本人2017年5月2签订锡林浩特市出租车合同到期为2017年11月2号,租期为6个月,但在10月10号截止跑完10月11号跟租车甲方进行口头交接,甲方已同意,但押金为退还原因甲方承诺15号再退押金,我答应了,但没有任何字据,但合同还没有正式节约,直到今天也就是2017年10月27号甲方电话关机微信不回复,人间蒸发掉一样,原车主,也就是车主合
法人,要求让我支付这个月的租金,但我已经跟第一方租车人交接了,租金应该他支付,可是他现在突然消失,我知道租我车甲方消失按合同依据应该我支付,但我已经跟甲方沟通提前交车,甲方同意,甲方接手了出租车,但原车主很不讲道理的讲,份钱让我出,押金不给我退还,那我想知道我的个人保护利益在哪里?还有就是跑白班的司机不让我接手出租车,不让我跑,我想咨询
律师能帮我该怎么解决,怎么可以保护我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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