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上标明拿房時间为2013年11月30日,到2014年2月仍未接到房地产商给出的交房通知书,前往了解被告之能够拿房且房地产商未向产权人传出交房通知书。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算房地产商毁约贷款逾期拿房
更新时间:2020-03-27 09:49:07
问题描述:
买房合同上标明拿房時间为2013年11月30日,到2014年2月仍未接到
房地产商给出的交房
通知书,前往了解被告之能够拿房且房地产商未向产权人传出交房通知书。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算房地产商毁约
贷款逾期拿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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