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按照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中介的要求合理么?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8-09-17 12:38:45
问题描述:
房子应该是
中介公司组他人的,然后出粗给我的。
合同上面有中介公司人员签字(没写证件号),有我的签字和人
身份证号。
合同中有一条是: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提前需要退租,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照月租金的200%支付
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今天我打电话说我想一个月后退房。
中介说退房可以,要么我自己找好下一家,然后下一家(下一家需要缴纳500元的合同费)跟他签了合同后,他才给我退。要么我支付2个月的房钱作为违约金后再退给我。否则我就得一直租房直到房屋到期。
我想问一下,中介的要求合理么?若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