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盆友申请注册了一个企业,注册资金600万余元,那时候我与另一个公司股东全是认缴出资额300万余元,认缴出资额限期是2025年3月31日。具体我们只投资10万余元。由于企业沒有业务流程,把企业转让了
更新时间:2020-04-03 20:10:12
问题描述:
我与盆友申请注册了一个企业,注册资金600万余元,那时候我与另一个公司股东全是认缴出资额300万余元,认缴出资额限期是2025年3月31日。具体我们只投资10万余元。由于企业沒有业务流程,把企业转让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份都出让给他人了)。工商局也干了变动,认缴出资额人也变成了新的公司股东。我想问一下,假如之后企业出現负债难题,人们也有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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