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家公加工厂在银行贷款,人们夫妇2个是贷款担保人,第一年还贷一切正常,第二年因企业资产难题还不上,家公向别人借走款还了贷款银行,人们夫妇除开第一次借款签名,以后就再无签过字,向别人贷款还金融机
更新时间:2020-04-04 16:34:31
问题描述:
2011年家公加工厂在银行贷款,人们夫妇2个是贷款担保人,第一年还贷一切正常,第二年因企业资产难题还不上,家公向别人借走款还了贷款银行,人们夫妇除开第一次借款签名,以后就再无签过字,向别人贷款还金融机构的借款人们都不清晰,为何如今人们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担负贷款担保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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