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问题
更新时间:2018-09-17 23:57:29
问题描述:
我去年12月6日租住了一名业主的房子,当时签约写的是从13年12月租住到14年12月,每个月租金1200元,并且签约时缴纳了押金1200元。合同上写着如违背约定押金不归还,但是同时在合同上
其他约定事项里面也有一条写着,如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
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半月
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处理。现在我因工作原因将于四月六日伴奏,我于今天也就是2月20日向房东提出,符合提前一个半月通知的条件,但是房东说我违约拒绝退还我押金,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能要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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