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0日,出借另一方104万余元,月利率2分,一年期,期满未还。推迟6个月,于17年1月15日又再次写借条,今借本钱104万+贷款利息35元累计139万余元,月利率2分,一年期,迄今未还,
更新时间:2020-04-12 12:50:09
问题描述:
2016年7月10日,出借另一方104万余元,月利率2分,一年期,期满未还。推迟6个月,于17年1月15日又再次写借条,今借本钱104万+贷款利息35元累计139万余元,月利率2分,一年期,迄今未还,如提起诉讼,累计能取得要多少钱?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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