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结婚,结婚后购买住宅,首次付款和贷款由男性父亲支付,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男性姓名,为了避免2015年提交的房地产税,离婚,一周后再婚,已经交了住宅,但是至今还没有得到房地产证明书。如果现在要
更新时间:2020-04-14 11:06:34
问题描述:
2010年结婚,结婚后购买住宅,首次付款和贷款由男性父亲支付,房地产证明书上写着男性姓名,为了避免2015年提交的房地产税,
离婚,一周后再婚,已经交了住宅,但是至今还没有得到房地产证明书。 如果现在要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吗? 离婚后能请求相应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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