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企业的食堂承包合同书未期满,加工厂与另一家又签署了合同书,如今另一家提早进场,危害了我的一切正常运营,我能明确提出赔付吗?合同书上说相同条件下下是我优先选择承揽权,可是企业沒有通告我立即与别的企业
更新时间:2020-04-17 06:54:26
问题描述:
我和企业的食堂承包
合同书未期满,加工厂与另一家又签署了合同书,如今另一家提早进场,危害了我的一切正常运营,我能明确提出赔付吗?合同书上说相同条件下下是我优先选择承揽权,可是企业沒有通告我立即与别的企业签订,那样企业能算毁约,能给我出示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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