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过户
更新时间:2018-07-04 10:26:13
问题描述:
2002年我从一个朋友那买下了一套房子,至今未办过户手续。
产权证是2004年拿到的。卖方未婚,这是他在北京拥有的唯一产权。我已婚,我名下无产权房,我爱人名下有一套产权房。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能免除部分税费(似乎拿到产权证5年后能免除部分可观的税费。)。是不是有规定说,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子是他在北京唯一的产权,也能免除部分可观的税费。
2002年我从一个朋友那买下了一套房子,至今未办过户手续。产权证是2004年拿到的。<p>卖方未婚,这是他在北京拥有的唯一产权。我已婚,我名下无产权房,我爱人名下有一套产权房。<p>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能免除部分税费(似乎拿到产权证5年后能免除部分可观的税费。)。是不是有规定说,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子是他在北京唯一的产权,也能免除部分可观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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