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企业长期性托欠我的薪水,所发放工资比合同书少发2000元,2016年9月到现在,早已数次规定发放,20182月10上下,发放2017年11月至17年11月的,和17年9月的一部分,现在我规定消除
更新时间:2020-05-01 09:14:36
问题描述:
你好,
企业长期性托欠我的薪水,所发放工资比
合同书少发2000元,2016年9月到现在,早已数次规定发放,20182月10上下,发放2017年11月至17年11月的,和17年9月的一部分,现在我规定消除
劳动合同书,签 的合同书是2016年4月1号到20183月26日,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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