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
更新时间:2018-07-04 16:06:18
问题描述:
您们好,我是某
集团公司人事主管,我公司是在2000年从国营转为私人承包。现有一名工作22年的旧国家合同职工48岁,因身体健康问题(经常病休),公司决定在06年9月30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原听说“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请问: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其它生活补助?谢谢!!
您们好,我是某集团公司人事主管,我公司是在2000年从国营转为私人承包。现有一名工作22年的旧国家合同职工48岁,因身体健康问题(经常病休),公司决定在06年9月30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p>原听说“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请问:<p>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其它生活补助?<p>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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