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劳动合同补偿
更新时间:2018-07-04 20:18:5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09年4月到这个公司,并签署了一年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签署,于2011年1月又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2010年4月到12月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请问如果辞职的话,是否可以要求补偿2010年4月到12月的双倍
工资?另外在2009年入职时,签署了一份
协议书,规定了对奖金按照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并注明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有效期同合同。公司一直也没有再更新签署新的协议书,现在老板说要对奖金的比例进行下调,请问这个是不是公司也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奖金下调的比例,谢谢
您好,我是2009年4月到这个公司,并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签署,于2011年1月又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2010年4月到12月是没有劳动合同的。请问如果辞职的话,是否可以要求补偿2010年4月到12月的双倍工资?<p>另外在2009年入职时,签署了一份协议书,规定了对奖金按照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并注明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有效期同合同。公司一直也没有再更新签署新的协议书,现在老板说要对奖金的比例进行下调,请问这个是不是公司也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奖金下调的比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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