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吗
更新时间:2018-07-05 05:11:54
问题描述:
2004年我与前妻认识并且开始在我店里一起干,2005年10月17日我给她打了
工资欠条3000元,2005年12月结婚,2007年我们离婚了,2008年她起诉我还3000元。请问这样的欠条我需要承担吗.此案虽然已过
诉讼时效但我们当地镇上的法院却把3000元判给了我,说因结婚后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应视为原告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所以本案未超诉讼实效。此签条左中部有部分残缺我继续
上诉会赢吗?诉讼实效过了我也要承担吗?欠条不完整也有效吗?我记得那地方应该有文字只是时间太长不记得写的是什么了如果我继续上诉赢得几率有多大,我的反驳点是什么?
2004年我与前妻认识并且开始在我店里一起干,2005年10月17日我给她打了工资欠条3000元,2005年12月结婚,2007年我们离婚了,2008年她起诉我还3000元。请问这样的欠条我需要承担吗.此案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我们当地镇上的法院却把3000元判给了我,说因结婚后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应视为原告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所以本案未超诉讼实效。此签条左中部有部分残缺<p>我继续上诉会赢吗?诉讼实效过了我也要承担吗?欠条不完整也有效吗?我记得那地方应该有文字只是时间太长不记得写的是什么了<p>如果我继续上诉赢得几率有多大,我的反驳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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