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我公司与外资企业连续签订了三届合计11年的外包服务合同。本次合同于3月17日到期,对方要求降价和重新考虑价格,以低价中标。1、如果对方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0-06-03 15:48:53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民营企业的负责人。 我公司与外资企业连续签订了三届合计11年的外包服务
合同。 本次合同于3月17日到期,对方要求降价和重新考虑价格,以低价中标。 1、如果对方的这种做法违反了
劳动法的规定,不违反想把连续二期合同作为长期合同的2劳动法的话,对方是否应该给予
经济补偿。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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