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人员个人与经纪人介绍的客户签订已经销售的住宅来源,个人与客户签订公司的预约合同,客户将合同金交给经纪人,公司不开具收据。后来,该房主知道不想出售房子(原业主没有签署任何文件),现在客户要求销
更新时间:2020-06-07 17:35:58
问题描述:
公司销售人员个人与经纪人介绍的客户签订已经销售的住宅来源,个人与客户签订公司的预约
合同,客户将合同金交给经纪人,公司不开具收据。 后来,该房主知道不想出售房子(原业主没有签署任何文件),现在客户要求销售员赔偿两倍的合同金。 这能算作无效合同吗? 是否需要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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