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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戴司金犯失火罪

审理经过

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5月24日以湘溆检林诉(2012)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金犯失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戴**身患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2)溆刑林初字第12号
  •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2
  • 案由 失火罪
  • 案件类型 刑事
  • 文书类型 裁决

案件相关人员

  • 公诉机关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

  • 被告人戴**,男,195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溆浦县人,公民身份号码:433024195202225977,高中文化,农民,住溆浦县淘金坪乡马鞍坪村二组。2012年5月27日,因涉嫌犯失火罪被溆浦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审判人员

  • 审判长舒东

  • 审判员易孟良

  • 审判员戴艳君

  • 书记员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