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役地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

更新时间:2021-01-07 16: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权利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可以理解为法律赋予给所有人使用和创造利益,地役权的设立,以为着地役权人享有一定的权利,那么需役地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需役地权利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需役地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需役地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需役地权利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另外,地役权人对于上述设施,在不妨碍其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应当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这些设置。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综上所述,需役地权人就是地役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其可以享受上述权利,但是权利和义务往往都是相对的,所以地役权人也必须履行上述义务。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需役地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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