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转让、抵押。
(2)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注意耕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
(3)乡镇企业用地连同乡镇企业用房的抵押。
(4)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及抵押,在建房屋的抵押。
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有:
(1)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的转让不存在登记问题,因为地役权的转让具有从属性,随需役地或供役地的转让而转让;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
不动产登记只发生物权确认效力的有:
(1)因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
(2)因事实行为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
(3)因法院判决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
民法典中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主要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知识产权主要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债权主要是根据合同产生的权利。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是对有形财产的权利,民法典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有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对特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都有明确规定。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物权法征收及其条件是什么有关,关于征收的内容,相信很多网友都已经了解过,因为有的地方早就被征收过且附上了一些土地的补偿费用,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很乐意地为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