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权期限

更新时间:2021-07-06 13:58: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土地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之间都不能就其进行买卖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但为了保障个人和组织能对土地有效合理的使用,国家赋予一些集体组织或个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但就土地进行抵押的,土地抵押权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土地抵押权期限

一、土地抵押权期限

土地抵押权期限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单单就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抵押,这是《宪法》不允许的,属于无效的抵押,更没有土地抵押权期限。

如果是就土地的相关权利进行抵押的(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的期限首先按照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一般是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期限一致。主债权债务消灭的,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一般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优先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其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优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其次因为抵押合同是从权利,其是基于主债权而设立的,需要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如主债权合同无效的,其设立的抵押合同也一并无效,即抵押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合同一致。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一般抵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抵押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抵押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土地抵押权期限的相关内容。土地抵押权期限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单单就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抵押,属于无效的抵押,更没有土地抵押权期限。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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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抵押权
请参照当地政府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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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是否能委托丙公司为乙公司作出不动产抵押,其法律效力如何?
你好,那么乙公司可以对于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乙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来维权的
1.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请帮忙详细的解释。谢谢!
担保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
房产土地使用期限到了怎么办?
现在的做法是,无偿收回土地。
请问土地三十年不变到期后会不会变
这个不属于法律问题,看政策如何变化
抵押权期限存在吗?
这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2年,没有约定的半年,已主债权履行届满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