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

更新时间:2021-08-23 10:54: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作为我国民事主体能依法拥有的民事权利的一大类,其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物权所有人可以合法范围内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权。那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

一、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

物权的变动方式有物权的发生(取得、设定)、变更或消灭。物权的变动又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物权的原始取得是指物权取得非自他人之手继受而来。

物权变动的原因分为两大类:

一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

1.基于事实行为

2.基于法律规定

3.基于公法行为

二、我国物权变动的原则有哪些

1、公示原则

指物权的变动须以法定的公示方式进行才能发生相应法律效果的原则,物权具有绝对排他的效力,其变动须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认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关系,减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此种可由外部辨认的表征,即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动产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公示方法。

2、物权变动公信原则

指物权变动依法定方式公示的,即具有使一般人信赖其正确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权状态与其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对于信赖公示所表征的物权而为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认其余其真实物权状态相同的法律效果。

公信原则赋予物权的公示以绝对的效力,保护信赖物权公示的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的安全与快捷。但公信原则仅适用于登记名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关系,而不适用于登记名义人与真实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在登记名义人与真实权利人之间,真实物权人可以依照事实标准举证证明自己物权的正当性,此时权利的外观不能表征真实的权利。

三、物权变动的条件有哪些

动产的物权变动要件是:债权行为(合同)有效再加上交付即可。

不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是有效的债权行为加上登记。

特殊情况是船舶、飞行器、机动车等动产物权变动,除了上述动产变动要件外,还需登记才可对抗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特殊动产集合抵押权以上四项权利只需有债权行为即发生物权变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一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二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特殊物权变动规则
特殊物权变动规则
物权一般规定
动产实现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法律适用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p>1、主债权及其利息;<p>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
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导致的物权变动的文书种类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委的裁决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
特殊产品怎么维权
特殊产品怎么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识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需要登记吗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需要登记吗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关于物权的变动
抵押物灭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新的抵押物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
你好,应归已过户登记的人所有。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区别
不动产产权变动需要进行变动登记,而动产一般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