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的要件

更新时间:2021-11-01 12:02: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行为就是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的行为,对此物权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物权行为的要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物权行为的要件

  一、物权行为的要件

  生效要件是指那些旨在通过价值法律上的价值判断,衡量事实上已经存在的法律行为,即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价值体系,而决定其是否发生当事人所预想的法效果的要素。有效要件是一个完全的规范世界的产物,是立法者价值判断的具体外化和标准。所以有效要件不涉及事实问题,仅仅在规范意思上存在。

  依照现行通说,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物权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下位概念,故法律行为一般生效要件对其均因适用。

  二、物权行为的概念

  通说认为,物权行为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19世纪初,他在柏林大学讲学时指出:以履行买卖合同或其他以移转所有权的合同为目的的交付,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是含有一项移转所有权为目的的物权契约。此后,他在《当代罗马法制度》一文中进一步阐释了自己的观点,表明了将交付进行理论抽象,即交付除了其显示形态外,还包含了移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因此,交付作为一个独立的契约,当事人在交付中所为的意思表示就是独立的意思表示,与债法上的原因(如买卖)无关,从而使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相区别。德国主义中使用的物权行为概念可以定义为:“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直接引起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理论主要包括三个原则:一是分离原则。德国法将权利主体承担的移转标的物的交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与其完成物权的各种变动的行为作为两个法律行为,前者为原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二是无因原则。无因原则是指物权行为在其效力和结果上不依赖其原因行为而独立成立,即原因行为的无效或者撤销不能导致物的履行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

  因为物的履行根基于物的合意,而不是根基于原因行为(如债的合同),所以物的履行行为是物的合意的结果。三是无权变动的形式主义原则。因为物的合意是对物的交付行为中存在的意思表示的抽象,所以,必须有一个具有公示性的行为来表达或者说是记载这一物的合意,即没有该公示行为,物的合意不能成立,物权的设立、变更和废止即为无效。德国民法典为贯彻这一原则,为动产选择了交付这一公示方式,为不动产选择了登记这一方式。

  三、物权公示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物权行为生效要件是指那些旨在通过价值法律上的价值判断,衡量事实上已经存在的法律行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物权行为的要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物权行为的有效要件
物权行为的有效要件
物权一般规定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效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条件
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行为。二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以发生一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有哪些?
你好,一般是1、无效的民事行为;2、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4、附条件或期限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四种类型及构成要件,以及各种类型的事由
1.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组成部分。 2.条件决定民事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发生、存续或者消灭。 3.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构成要件和具体事由
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
专利审查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什么
这个必须是具体情况 专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等
专利审查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如下内容:  (1)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这些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加民事活动。
物权行为是负担行为吗?
您好,物权行为一般指的是使物权发生设立、变更、消灭效力的法律行为,属于处分行为,而非负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