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的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除此之外的其他条款,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能约定担保期限。找法网提醒,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1.级别管辖: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1)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管辖法院,但协议管辖的法院只能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
(2)若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