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征用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是要给予补偿的,因为农民拥有使用权,又是农民生存的根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通过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建立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
(四)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方式确认土地经营权。
(五)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办理。
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包括集体所有的财产我国民法保护所有权的方法,如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也适用于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除民事责任外,必要时还应根据侵犯集体财产的不同程度和情况,另行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为了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农民集体成员享有民主管理权、知情权和撤销权。这些权利可以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成员利益受到侵害时,相关主体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救济手段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耕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征用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是要给予补偿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田所有权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