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最长能签二十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可达到三十年,草地可达到三十至五十年,林地可达到三十至七十年,这也是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找法网提醒您,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的问题有: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