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法律依据如下:
1.征地拆迁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
2.征收土地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补偿,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的搬迁。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找法网提醒您,这些征收行为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必要时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征地补偿款是可以作为遗产处理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以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