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效力确认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有诉讼时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所以确认合同的效力是有诉讼时效期限限制的。确认合同的效力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合同特点有:
1.合法性审查为主线。行政诉讼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的特点是由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所决定的。行政协议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方式,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合法性监督。找法网提醒您,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民事合同的审查主要是一种合约性的审查,即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合同的合法性问题一般纳入合同的效力规范中进行审查。
2.优先适用行政法律规范。
3.参照适用合同法规范。行政协议具有的“两面性”直接决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审理除了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之外,也要适用民事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