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能起诉业委会。如果发现小区业委会出现不良行为的话,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找法网提醒您,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委会任期最长可以五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基本五年换届一次,具体根据小区规定执行,同时可以连选连任,每五年需要召开一次新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由大家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需要管理小区相关事宜,同时需要代表全体业主监督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有权利选举新的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