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担保责任的时间是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可以适用于债务履行后的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可以中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是以下几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