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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江宅基地抵押贷款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2021.02.01    浏览量:

摘要

最近,晋江市出台了关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方案,不少农民也开始关注农村宅基地住房贷款的相关的法律知识,想要为自己的权利争取应有的法律保障。那么晋江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呢?请您阅读了解。

关于晋江宅基地抵押贷款相关政策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人民银行总行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决策部署,树立创新、普惠金融理念,按照“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要求,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以落实农村住房财产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激活农村住房财产资源,帮助农民实现住房财产权、盘活农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与农村宅基地制度等基础性配套制度改革协调配合,积极完善试点基础条件,确保试点平稳运行。

(二)遵循原则

1、坚守底线。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推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抵押融资由农民自愿申请。依法合规推进抵押物流转处置,兜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2、积极稳妥。切实把防范、控制和化解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风险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要依法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确农房抵押融资范围,确保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力;另一方面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确保合法债权不受损失。同时探索实行单独抵押、组合担保和反担保等发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价值的各种有效途径,释放改革试点政策红利。

3、系统推进。协同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建设,形成“以抵押融资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抵押贷款扩大规模”的良性运作机制。

4、因地制宜。立足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实际,突出产业特点、区域特色,形成适合县域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模式,相互示范借鉴,扩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规模。

(三)试点任务

1、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晋江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属性与特点,制定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抵押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贷款对象、期限、额度、用途、利率、还款方式和抵押物价值评估、处置等具体要求,配套推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建立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长效机制。

2、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好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价值,释放改革红利。支持发展农民住房财产权与其他资产的组合担保、反担保模式,增加“三农”资金投入。

3、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探索合理的制度设计,加强创新利用年审制贷款业务、“无间贷”等方式,匹配农业生产周期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期限,发放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抵押的中长期贷款,切实满足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4、促进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合理定价;引导担保公司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增信,减免担保费等,促进降低融资成本。

5、提升抵押贷款办理的服务质量。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推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限时办结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基层网点审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权限;鼓励银行实行信贷员“包村包片服务”,建立储备客户和项目库,找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突破。

以上就是晋江宅基地抵押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农民的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了,它的经济效益显而易见,那么,与此同时,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如果,在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或者想从中争取更多的利益,可以联系找法网的在线律师,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