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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问题

更新时间:2020.12.15    浏览量:

摘要

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梅州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问题的详细信息,更多的详情请关注下文:

关于梅州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

步骤一:申请;

房屋租赁双方或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我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梅州市市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步骤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待补齐后再受理)

步骤三:审查;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将在《梅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梅州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时限要多久?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开具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房屋权属无争议、非危房;并取得共有人同意。

(2)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

(3)已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状况,承租人对房屋已有充分了解。

到哪里去办理呢?

办理地址:梅州市江南团结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2244733